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(第三批)报名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6-18


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发布的《关于做好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》安排,我院获批立项的“城乡人居生态环境学复合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”项目(以下简称创新项目)2026年度第三批人员申报工作即将启动。现将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有申报意向的师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。


一、项目名称

城乡人居生态环境学复合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


二、选派计划

1.选派类别、名额及留学期限:

(1)访问学者:1名;留学期限为3-12个月;

(2)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:3名;留学期限为6-24个月;

(3)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:1名;留学期限一般为36–48个月。

2.留学国别及单位:日本千叶大学、新西兰林肯大学、荷兰瓦赫宁根大学

3.选派专业:风景园林;城乡规划学;建筑学;林学(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)

4.资助内容: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发布的《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指南》中的相关规定,该创新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。奖学金可用于支付生活费、注册费、医疗保险费、书籍资料费、板凳费、签证延长费等。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

三、申请条件

1.符合《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指南》(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3795)中规定的基本条件。

2.具有中国国籍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政治素质优秀,身心健康,无违法违纪记录。

3.获得本项目合作单位千叶大学、林肯大学、荷兰瓦赫宁根大学出具的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;具体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 “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”(https://www.csc.edu.cn/chuguo/s/3793)对应类别申请材料说明。

4. 满足创新项目外语条件,雅思、托福、WSK 等成绩需在有效期内,或通过外方院校面试(需注明考核方式、时间及结果),具体要求详见上述综合专栏“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”。

5.各选派类别要求留学期限及要求参考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指南(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3795)

(1)访问学者: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,年龄不超过50周岁(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,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。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。

(2)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:须为我院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。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,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。

(3)攻读博士研究生:须为我院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(包括2026届应届硕士毕业生)、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职工作人员。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;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;在职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,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、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。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
6.创新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

(1)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。

(2)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。

(3)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。

(4)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,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,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。

(5)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,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。


四、时间安排

1. 材料提交:第三批次申请人须于2026年8月23日前,将申请材料(电子版)发送至ylxy_intl@bjfu.edu.cn。申请材料详见“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”(https://www.csc.edu.cn/chuguo/s/3793)

2. 学院将根据项目执行与管理办法组织选拔评审,并对材料进行审核,于9月1日前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(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)。

3. 系统填报:第三批推荐人选于2026年9月1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(https://sa.csc.edu.cn/student)完成网上报名及材料上传。网申时,受理单位选择 “北京林业大学”,项目名称选择 “国外合作项目”,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 “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”。

4. 学校将对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,完成校内审批后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。

5. 第三批录取结果将于2026年10月公布。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。录取通知将发送至学校主管部门。


五、其他事项

1. 录取学生需通过学校 “赴外交流一表通”(https://ehall.bjfu.edu.cn/v2/reserve/special_info?id=8)办理离校手续,完成导师、学院、国际处等多环节审批,签订境外交流知情同意书并购买意外保险。

2. 园林学院联系人:郭老师,联系电话:(010)62337483。


园林学院国际交流办公室

2026年6月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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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流程(第三批)